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更好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口腔医疗服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宁人社发〔2019〕56号)规定的A、B、C、D、E类人才。
二、服务地点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口腔医院二楼特诊平台
三、服务项目
龋病、牙髓病及根尖周病的治疗;牙周病综合治疗;各类牙体、牙列缺损及缺失的修复;微创前牙美容修复;牙齿美白;残根(冠)、阻生牙、埋伏牙拔除;种植修复;正畸隐形矫治治疗;牙颌畸形正畸正颌联合治疗;口腔颌面部外伤及肿瘤的治疗等综合性口腔治疗及口腔预防保健服务。
四、服务流程
高层次人才口腔医疗“一站式”服务采用“预约就诊、全面评估、专家接诊、辅助缴费、一站式诊疗”的方式提供服务。
(一)预约就诊。就诊患者实行预约制、一站式服务,原则上提前 2 天向特诊平台电话或邮箱预约(平台电话0951-6745059,邮箱296248317@qq.com),由平台负责统一协调安排就诊时间并电话通知患者。
(二)全面评估。患者到口腔医院二楼特诊平台就诊,平台负责人安排专家评估病情,制定治疗计划,建立口腔健康档案,首次就诊只需挂首诊科室的普通号即可。
(三)专家接诊。按照治疗计划,如当天完成的诊疗项目,由平台负责人统一安排相应科室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师进行接诊。若有后续治疗,由平台负责人与患者协调预约下次就诊时间。
(四)辅助缴费。特诊平台护士全程陪同患者完成挂号、缴费、拍片等流程。
(五)一站式诊疗。特诊平台提供“一人一诊室”安静整洁的就医环境。专家团队以MDT(多学科合作诊疗)的模式对患者口腔疾病进行综合、全面、准确的一站式诊治。
五、收费标准
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普通患者诊疗收费标准执行,无特殊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