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函〔2020〕226号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人才工作载体申报
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中的引领作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人才工作载体申报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工作载体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运行状况良好;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具备一定规模和数量的科研人才队伍,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
(3)至少与一名院士(专家)达成在宁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协议;
(4)具有较完善的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支撑条件,有明确的研究任务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专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
(5)建有自治区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并承担国家或自治区级重大项目的单位优先考虑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2.申请设立专家服务基地须具备以下条件:
(1)基地的主导产业应符合自治区“三大战略”总体布局和建设战略新兴、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
(2)基地建设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要求,拥有的技术、产业在区域内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产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3)新建基地应具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才队伍和较成熟的生产技术,能够凝聚一批该产业领域的技术人才;
(4)基地产业应在该区域内具有较强示范推广价值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申报范围。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型企业、现代农业企业以及金融、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均可申报。已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和人才小高地的单位原则上不再重复建立。
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
推荐柔性引进的人才要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及重大工程、生态保护建设需要进行,被推荐人员须符合《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柔性引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才组〔2015〕7号)(请从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下载)规定的条件。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系统管理员登陆“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 (https://gccfw.hrss.nx.gov.cn/)后,进入单位主页,在“人才服务”模块下选择“载体管理”或“自治区特聘专家管理”模块分别填报申请,正式申报文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从申报附件中上传。
(二)审核程序。申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市、县(区)级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市、县(区)级人社局审核后报我厅审核;区直各部门、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申报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我厅审核,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报我厅审核。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5日。
联 系 人:王 勇 刘莎莎
联系电话:(0951)5099080 5099081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